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9  投稿:陈杰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实际,经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2023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涛

委 员:徐群、陈安琪、薛程、严思远、刘艳、彭秀平、张欣、吴静、李文华、陈砚颖

评选工作按照《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附件一)、《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附件二)规定执行。

附件一: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附件二: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一: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树立同学中的先进典范,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实现同学之间“比、学、帮、超”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要求,结合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和具体量化指标。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22-2023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社区学院分流的本科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习惯,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 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2年9月—2023年8月)不少于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生活习惯良好,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创比赛,如“挑战杯”等。

6、学生“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 85%以上。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

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2022年9月—2023年8月)不少于20 小时(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包括且不限于“志愿汇”的统计),组织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生活习惯良好,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6.当学年“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85%以上。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团组织生活及主题团日活动,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获得“活力团支部”等称号的集体优先考虑。

5、 先进集体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 85%以上。

三、评审组织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通信学院团委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各年级比例进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

(二)满足各项评选基本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方有资格进行申请,学生本人在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经过班团组织民主推荐,每个班级推荐3-4名优生优干候选人;学生先进集体由各班自主申报;

(三)学生或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附件2上海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上海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登记表》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格式不可调整,可以另附页,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没有证明材料者,必须递交一个书面情况说明);

(四)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以上评分条目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评分并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同时提交到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的评审;先进集体由评审委员会综合所有申报班级组织答辩评审并排序;

(五)评选出来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时间节点如下:

10月18日-19日

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并制定评审细则、选拔流程,下发评审通知,评审细则报送校团委备案。

10月20日-27日

各基层团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汇总上交申报材料。

10月28日-11月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11月6日-11月8日

获评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11月13日

向校团委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

四、评选量化指标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指标如下:

评分内容

计分比例

备注

学业成绩

优生40%

优干20%

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当学年平均绩点/4*100)

实践经历

优生30%

优干65%

按照工作实际评分,1-2项取最高分,上限100分

1、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书院自管会主席团50分,校学生社团社长、校院级学生会部长、楼长40分,年级学管会主席、以上副职均为30分。

2、院团委委员、年级团总支书记、班长、团支书40分,学生会干事、自管会干事、社团其他骨干20分,其他班委15分。(原则上按照标准分数,特殊情况由负责老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加减1-10分)

3、社区服务当学年超过10分者,20分。

4、“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学校寒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A级20分,B级10分,C级5分。

学科竞赛

(专业类)

优生30%

优干15%

按照贡献比加分,竞赛取最高名次,上限为100分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90、80分;

2、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0、60、50分;

3、校级一、二等奖分别为40、30分;

4、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也可)50分,个人申请的专利50分,团队按照贡献比计算;

5、参加国家级、上海市或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负责人分别为50分、30分、20分。

补充项

扣分项

1、本学年首日教育、班团活动、党员考勤等每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加倍)

2、社区行为表现不佳者视实际情况,扣1-2分

加分项

1、本学年献血一次,加2分;

2、青年大学习本学年学习率100%,加1分;

3、获得十佳卓越班长、十佳团支书校级称号,提名加0.5分,获奖加1分;

4、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加2分,市级优秀志愿者,加1分,区级、校级优秀志愿者,加0.5分;

5、班长、团支书所在班级/团支部获得校级称号(如活力团支部),提名加0.5分,获奖加1分。

6、参加本科生学术论坛获得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按照团队贡献比计算)

注释1:以上起止时间均为当学年,同时以上担任职务的同学需在材料中说明自己担任职务的起止时间。

注释2:同等条件下,校百优团员、校优秀党支部书记、社区优秀标兵、社区优秀个人等表现突出者等优先考虑。

注释3:团队获奖贡献比材料需按照模板提供,且在校期间相关所有的荣誉奖项、保研认定等均以此为准,学院做好留档。

注释4:评分公式

优秀学生的评分公式:

学业成绩得分*40%+学生工作得分(基础分40+工作得分)*30%+学科竞赛*30%+补充分(附加分或扣分)=总分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分公式:

学业成绩得分*20%+学生工作得分(基础分40+工作得分)*65%+学科竞赛*15%+补充分(附加分或扣分)=总分

五、附则

(一)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辅导员组成;

(二)原则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学年不可兼得;

(三)已成功申报上一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所有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二:2022-2023学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和具体量化指标。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所评选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不含当年入学的研究生新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本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创比赛,如“挑战杯”等。

6.学生“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85%以上。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获得当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组织并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6.学生“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学习率达到85%以上。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 素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网上“青年大学习”的集体优先考虑。

5.先进集体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率达到85%以上。

三、评选量化指标

满足以上评选基本条件者方有资格进行申请,通信学院团委将根据校团委名额按照本科生与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学院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批,组织答辩,并根据综合排名情况确定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无异后作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上报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评分内容

计分比例

备注

学业科研

优生40%

优干20%

学习成绩:

以研究生院网站生成的成绩单为准,学业成绩为X:

·X≥90分:10分

·85分≤X<90分:5分

·75分≤X<85分:1分

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专利(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有效)。核心及以上级别论文不分档次,3分/篇,最高6分。

学生工作

优生40%

优干70%

按照工作实际贡献度评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党建中心副主任、团总支书记、研会主席:1-10分

·党建中心成员、团总支成员、校院研会副主席:1-8分

·各支部书记/支委、各专业班长/团支书、校院研会部长/副部长:1-6分

·其他学生助理、干事(就业助管等):1-3分

学科竞赛

优生20%

优干10%

奖项不分等级,最多2项:

·国家级竞赛:5分

·市级竞赛:3分

其他

扣分项

·党员同学学习强国不积极者,酌情减分,减分值为1-4分

·青年大学习未学一次扣0.1分

加分项

·参与年度研究生献血活动(需要提交献血证复印件):上限2分(年度献血活动体检未通过者:0.1分)

·市级及以上志愿活动: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其余各类志愿活动:0.1分/次(4h折合1次,累计不超过0.5分)

答辩分

·评委老师根据现场表现进行打分:0-1分

(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1.学习氛围和学术情况。(1-4分)

2.活动组织情况。(1-4分)

3.校院各项活动的参与情况。(1-4分)

注:获评学生集体的负责人直接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负责人自身条件须符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

四、评选的组织程序

(一)评选细则在学院内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按照要求提交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格式不可调整,可以另附页,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没有证明材料者,必须递交一个书面情况说明),学院审核;

(三)学院组织答辩、核定最终评分,确定通信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并公示三天;

(四)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五、附则

(一)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辅导员组成;

(二)已成功申报上一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年度不可兼得;

(四)总分相同者按照成绩排名;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下年度起止时间为整个学年,评选标准由通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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