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2021年度上海大学第三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并在15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次退学学生中,有以下学生联系不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 日-2021年11月21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文件已送达。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年级 |
层级 |
15610078 |
施天乐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015级 |
硕士研究生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 11月11日
2021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