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研究生予以退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11  投稿:陈杰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2021年度上海大学第三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并在15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次退学学生中,有以下学生联系不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 日-2021年11月21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文件已送达。

学号

姓名

专业

年级

层级

15610078

施天乐

电子与通信工程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 11月11日

2021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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