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9-22  投稿:陈杰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生手册(2026版)》中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和《通信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方案》等文件(详见附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评奖:

1)违反国家法纪、校纪校规和宿舍社区管理规定;

2)未正常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或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

3)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如抄袭、一稿多投、篡改数据等;

4)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及校、学院(系、所)通报批评等;

5)有其他违反社会文明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评选标准

1、排名原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考核科研成果为主。

2、科研成果(论文、竞赛)统计方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计入最多五项成果,包括论文三项、竞赛两项。

3、科研成果量化方法:

科研成果量化计分规则参考《通信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方案》执行。其中,论文一篇计为一项成果,共统计不超过三项代表性论文成果;竞赛成果同一项目按一项成果计,取最高奖项,共统计不超过两项竞赛成果。

往年已经用于申请过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严禁重复使用。

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间节点:2026年8月31日(含)。该时间节点前,论文成果应已发表见刊,仅获得录用的成果不纳入统计(毕业年级除外)。竞赛成果应于前一学年内取得(以竞赛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方公开发布的已经过公示的获奖名单为准)

出现同分数情况时,以论文成果最高分区较高者优先,分区相同时以最高分区论文影响因子较高者优先。

其他重要成果,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考量。

三、评定流程:

1、公布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2、截止9月22日中午12时,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新系统中完成所有奖学金申报(可同时申报所有奖学金),否则不得参与评选。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材料要求另行下发。

3、审核相关材料,学院组织评审工作。

4、公示评奖结果。

四、本实施细则由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生手册(2026版)》中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和《通信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方案》等文件(详见附件),结合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评奖:

1)违反国家法纪、校纪校规和宿舍社区管理规定;

2)未正常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或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

3)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如抄袭、一稿多投、篡改数据等;

4)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及校、学院(系、所)通报批评等;

5)有其他违反社会文明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评审机构与程序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行政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2、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1、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优先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特别提醒:新生同学也务必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2、第二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课程平均成绩(40%)、科研成果(换算成百分制,占60%)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3、第三学年及更高年级(在规定学制内)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科研成果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以课程成绩作为参考。

博士研究生获奖等级、金额、比例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1、第一学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按入学复试后公示的结果执行,推免生优先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特别提醒:一年级新生(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也务必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2、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

(1)第二学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根据课程平均成绩(80%)、科研成果(换算成百分制,占20%)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2)第三学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根据科研成果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以课程成绩作为参考。

硕士研究生获奖等级、金额、比例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科研成果量化细则

科研成果量化计分规则参考《通信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方案》执行。其中,论文一篇计为一项成果,共统计不超过三项代表性论文成果;竞赛成果同一项目按一项成果计,取最高奖项,共统计不超过两项竞赛成果。

往年已经用于申请过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严禁重复使用。

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间节点:2026年8月31日(含)。该时间节点前,论文成果应已发表见刊,仅获得录用的成果不纳入统计(毕业年级除外)。竞赛成果应于前一学年内取得(以竞赛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方公开发布的已经过公示的获奖名单为准)

出现同分数情况时,以论文成果最高分区较高者优先,分区相同时以最高分区论文影响因子较高者优先。

其他重要成果,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考量。

六、评审时间安排

1、公布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截止9月22日中午12时,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新系统中完成所有奖学金申报(可同时申报所有奖学金),否则不得参与评选。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材料要求另行下发。

3、审核相关材料,学院组织评审工作。

4、公示评奖结果。

七、本实施细则由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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