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复试工作办法,结合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学院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注重学业知识考核,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及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小组成员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本年度招生指标和生源的情况,统一制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型 |
报考专业(专业代码) |
通信学院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学术型 |
电路与系统(080902) |
290 |
40 |
80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 |
290 |
40 |
65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
290 |
45 |
70 |
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
290 |
45 |
70 |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
290 |
50 |
80 |
专业型 |
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
328 |
50 |
80 |
电子与通信工程(士兵专项)(085208) |
270 |
39 |
59 |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四、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比例如下:
专业笔试 |
面试 |
复试总分 |
100分 |
外语口语、听力 (70分) |
专业面试 (130分) |
300分 |
1、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2、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对能力与知识有效考核,特别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保持统一。
五、录取办法及奖助
1、考生的最后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乘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2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及录取情况及时通知考生。
3、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结合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具体情况,评定公布拟录取考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六、招生计划(含推免)
1、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招生110名;
2、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招生52名;
3、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招生13名;
4、电路与系统专业招生6名;
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招生11名;
6、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招生118名。
七、复试的监督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将复试工作办法、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回避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2日